13izU's blog

编写策划案的“成三法则”

内容摘录

人们比较喜欢成三的东西,尤其是在举例子时。所谓的“成三”法则即是:

  • 第一个例子向受众表达你的真实想法,但有可能让他们觉得存在一定的歧义;
  • 通过第二个例子,受众可以与第一个例子进行比较;
  • 第三个例子可以是前面两个的补充,也可以是另外一个可进行比较的样本,但注意不要让它显得刻意或有捏造的嫌疑。
  • 举的例子超过三个就会让人觉得多余乏味了,千万不要让受众感到无趣。

个人思考

三及其倍数在很多俗语中都有体现,其所具有的神秘力量至今都没人能解读。但是这个具体框架在编写策划案的时候能提供一个清晰的思路,仍然是值得参考的。